🏠「一句『跟李多慧當鄰居』,竟可能吃上5年官司!」
安娜帶你看房
2026-10-13
2026-10-13

房仲為了吸引買方,拿名人住處當廣告賣點,真的可以嗎?
近日有房仲疑似以李多慧的居住資訊招攬客戶,引發隱私爭議。
李多慧經紀公司表示,相關宣傳未經授權,已正式向房仲所屬公司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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⚖️ 沒公開門牌,就不算侵犯隱私?
不一定!
即使沒有直接寫出地址,如果貼文資訊足以讓他人辨識或推測特定人物的居住地,仍可能涉及個資保護問題。
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41條,若符合非法利用個資、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等法定要件,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但是否構成犯罪,仍須依個案事實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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🔍 房仲行銷要注意什麼?
① 不擅自公開屋主或住戶的私人資訊。
② 不以未經授權的名人住處招攬客戶。
③ 介紹房屋應聚焦格局、屋況、價格與生活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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🏠 安娜提醒
房仲的專業,不只是把房子賣出去,更重要的是保護客戶與住戶的隱私。
房子可以公開介紹,但別人的生活隱私,不該成為銷售工具。
你認為「跟名人當鄰居」這種廣告方式,界線應該畫在哪裡?
#李多慧 #房仲實務 #個資法 #房屋買賣 #房產知識


